一、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一)名称需经总局核准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应为公司制企业;对国有企业为主体设立企业集团,集团核心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是非公司企业法人,下同);
2、具有5家控股子公司;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0万元以上。
(二)冠省名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的条件:
1、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科技研发集团;
2、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集团;
3、母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并拥有4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各类集团;以上所称“专业”是指:其经营范围仅从事科技研发业务,不兼营其他。
二、集团公司注册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4、国家试点企业集团还应符合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条件。
三、集团公司注册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银行开设验资户、进资本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有前置许可的话,要在执照前办好;
4、质监局代码中心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然后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最后到银行开设基本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