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缴制不等于不缴
认缴制没有改变企业股东对企业出资承担的金额责任,股东应该按照企业出资额对其承担责任,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对企业进行缴付出资,如果是因为某些原因未按时实际缴纳出资,公司已按时缴纳出资股东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认缴制数额越大承担的责任越大
注册公司注资资金面额越大性对的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但是这也不能说明公司的实力越强、信用越好。公司认缴的出资金额超过股东实力盲目认缴注册资金的话。越过合理期限随意约定过长出资时间,不仅对加大股东的责任,而且也影响公司的信誉度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