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资方为国外公司
(1)银行资信证明:由外国公司所在国银行出具
(2)开业证明的公证认证:先由驻华大使馆进行公正,再由国内的驻该国使馆进行认证。
(3)提供公司成员(法人监事等)有效证件:护照或其他相关证件。
二 投资方为国外个人
(1)银行资信证明(即该个人在其所在国的银行存款证明)
(2)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证件:护照或其他相关证件。
外资设立的步骤是
1.公司名称核准;(5个工作日)
2.特种行业,前置审批;
3.申领外企设立批准证书;(20个工作日)
4.办理外企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5.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6.税务登记证;(5个工作日)
7.外汇局登记;
8.银行开户; 注入注册资金;(5~6个工作日根据银行不同而定)
9.出具验资报告;(5个工作日,根据不同会计事务所而定)
10.营业执照变更(加注实到资本);(5个工作日)
11.统计登记;(5个工作日)
12.财政登记;
13.其他登记:办理进出口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