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2、原营业执照原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变更营业场所);
4、变更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预许可证的,上传相关批准证书;
5、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二、原营业执照遗失怎么办?
原营业执照损坏或者遗失的,应当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公告。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有哪些要点?
1、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自购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购房合同》。
3、取得房屋产权证的租赁(借用)财产,应当提供《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4、新购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当提供《租赁(借用)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