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作出批准登记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批准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营业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批准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批准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