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
申请人登录在线注册系统,用真实信息在在在线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用户的相应信息必须与现场提交和收到材料的人一致。
2、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选择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普通登录”登录系统。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登录电子证书”登录系统的方式。
3、选择类型
根据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申请业务完成后才能再次申请业务。
4、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成立,首先选择企业类别,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批准通知号或批准企业名称查询现有名称预先批准登记信息,然后补充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5、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需要提交的文件目录,并根据目录上传已签字(盖章)材料PDF格式扫描件。请注意,如果目录中缺少文件名称,可以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输入材料清单,添加材料清单信息。
6、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审查意见是“驳回”可查看业务信息、不可修改。审查意见是。“退回修改”可查看业务信息、修改或直接修改申请的业务“删除”。审查意见是“拟同意”是的,说明业务正在审核,没有完成,业务信息可以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
现场收到“提交预约材料的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处理状态“已办理成功”之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注:印刷纸质材料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
纸质材料经审批后,收到批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