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虫、防鼠、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辣鸡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代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注册食品公司材料清单: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经营场所的具体方位图;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指食品货架、食品容器、收获工具、散装食品包装材料等。以及消毒设备、更衣设备、盥洗设备、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气物的设备和工具。储存、运输和装卸设备等;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8.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