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账簿,依法设立账簿、有效的凭证核算可以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非企业单位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选择不经常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企业。
只要符合年销售额(工业50万,商业80万)的要求,就可以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立账簿,并依法设立账簿、有效的凭证核算可以提供准确的税务信息。一般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条件:
1、税务登记证;
2、开户开户银行账户证明材料;
3、公司营业场所材料证明;
4、相关会计账簿和凭证原件包括:总账、分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纳税明细账、销售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存货明细账、资金交易账、原材料和货物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证;
5、财务负责人和纳税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