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吸引人才,很多企业为员工解决住房以提高员工待遇。目前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费用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1、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住房补贴;
2、公司租房免费提供给员工居住;
3、个人租房凭租房发票到公司报销。
不同形式下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公司为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公司为员工租房取得抬头为公司发票的租房支出、员工凭公司抬头发票报销的租房支出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计入公司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同时,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如果公司向员工发放的住房补贴列入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并符合相关原则的可将发放的住房补贴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国有性质的企业应注意,将住房补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是否会造成工资总额超标,如超标的话建议仍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
员工取得抬头为个人的租房发票,公司凭该发票为其报销租房支出,不能列入职工福利费,该支出属于与企业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