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经营范围的决议或决定;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6、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营范围变更办理流程:
在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完后,带上公司公章,法人章和上面所述材料一起提交。之后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程序,
注:
1、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