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中,公司减资可以说是非常麻烦的一种了,其他的变更业务都是只要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后把相关材料一一变更就可以了,减资却需要先让债权人知晓,然后登报公示,最后才能减资。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由此可知,公司减资时对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应履行通知义务,不能在未先行通知的情况下直接以登报公告形式代替通知义务。公司减资时未依法履行通知已知或应知的债权人的义务,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在减资过程中对怠于通知的行为无过错的,当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减资前的债务时,公司股东应就该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公司减资不能自行决定,也不能悄悄的进行,公司减资后,企业以前的债务也并非就不存在了,具体的企业还需要跟企业的债权人进行交涉,并需要及时的进行偿付,千万不要以为减资了,债务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