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
认缴注册资本制的施行,一方面激发了大众的创业激情;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公司实际运营与所认缴的出资并不匹配的现象,并继而采取“任性减资”的方式。在这过程中,“减资程序是否合法”成为了当中最为核心的问题。
想要通过减资把企业以前的债务抵消的企业注意了,债务是不可能消失的,企业需要与所有的债权人协商解决,解决好之后,才能够登报公示,最后进行减资,这些流程一样都不能少!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时未依法履行通知已知或应知债权人的义务,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其在减资过程中对怠于通知的行为无过错的,当公司减资后不能偿付减资前的债务时,公司股东应就该债务对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增资和公司减资可就大大不同了,减资比增资多了一个登报公示,企业的形象立刻就会降低,公司减资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因此,企业在注册公司的时候要慎重填写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