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的同一行业企业名称、名称、名称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不满一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与注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不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1、核名(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3-5个工作日)。
3、取证(5-10个工作日)。
4、刻章(1-2个工作日)。
您需提供:
提供3-5个名称,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范围,公司章程,联系电话,出资比例等。
如需加急处理可与业务员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