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原因和移出方法
1.年报未申报或逾期的
实行滚动年报,即公司或个体户注册成立满一年后的两个月内需要提交上一年度的年报,即公司或个体成立的第13-14个月。未按时提交就会出现异常。
年报逾期需要补交年报,按要求将未申报的年度的年报进行公示,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两年未申报的,缴纳罚款之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注册地址失效或失联
如果根据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找不到公司,那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a、原地址解锁
提供当前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红本租赁凭证,企业缴纳的水电费清单和物业管理费用证明等等,证明确实在此地经营,符合条件的,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经营。
b、变更到新的地址
通过变更到新的地址,再申请移出异常,在变更地址的时候也要审核地址的有效性,需要提供新地址的25位数房屋编码和地址证明材料,还有可能要求法人和股东带着地址证明材料前往工商局进行实审,通过之后才能变更,才能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3.未按时公示企业信息或公示信息虚假
未按时公示企业信息的尽快将企业信息进行公示,再申请移出。公示信息虚假不真实的,对虚假项更正后申请移出。
如果企业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就自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因此一旦发现自己的公司出现了工商异常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一定要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