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注册公司的商标问题的几个常见误区
在上海公司注册完毕后,最让各个创业者操心的就是上海注册公司的商标问题了。这里就给大家列出几个常见的误区,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1、先应用,后注册。可能令大家费解的是,明明是自己公司先想出的商标名或创意等,但未能及时注册商标,但急于公司运营使用就先拿出来使用了,但却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麻烦。在我国应该在注册商标之后,才得以使用。法律承认的是注册在先的一方的正当利益,而不是哪个公司首先使用商标问题。
2、法人注册,公司应用。一般情况下,经法人允许情况下,该公司是可以合法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但在公司法人撤资并解除与该公司的关系时,该公司将不能再使用该商标了。如果该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则需要同该法人协商处理。有些法人会以高昂的价格给予该公司暂时的使用权,而该公司将会因此面临着资金问题。
3、超局限应用。一般情况下,超局限应用是属于侵权行为。于情于理,都应该明确商标的分类应用或者是某种商品。这种商标在各种正当的法律纠纷中不被保护,毕竟连该商品的正当权益都无法核实。
以上是关于商标应用的几个误区,广大创业者们需要谨慎对待。